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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审定北海粮油进出口公司等26户企业为湖北省1999年度出口退税B类企业的通知

鄂国税发[1999]197号

颁布时间:1999-08-26 00:00:00.000 发文单位: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规定,省局对各地上报的出口企业进行了调查和审核。现确定湖北省粮油进出口公司等26户企业(详见附件),1999年按B类企业管理。

  各地接此通知后,要认真落实B类企业的优惠政策。同时,要坚决纠正对B类企业采取“预退税款”和其他变通退税的作法,省局将适时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除立即取消B类企业资格外,还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湖北省1999年度实行B类企业管理出口企业名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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