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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通知

冀国税二发[1997]16号

颁布时间:1997-02-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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