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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补充通知

冀国税函[1999]283号

颁布时间:1999-12-01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6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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