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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冀财税[1999]7号

颁布时间:1999-03-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部分货物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字[1999]1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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