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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冀财税字[1998]9号

颁布时间:1998-03-1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纺织原料及制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财税字[1998]2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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