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税进分字[1999]2号
颁布时间:1999-01-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
为了确保分局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完好、数据安全和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正常运行,加强网络管理,提高计算机的工作效率,特做以下规定:
一、设备管理:
1、本规定所指计算机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网卡、网线、接口、与网络相连的计算机及打印机等。
2、网络服务器是网络的中心设备,由本局计算机管理维护的人员(以下简称计算机管理人员)负责管理,非计算机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3、各科室网络设备由综合科统一调配使用,各科室之间不得随意调换,在科室内如要搬移、调换与网络相连的设备,须征得计算机管理人员的同意。
4、各科室工作人员要注意保护网络设备,保持所使用设备的完好,在操作中如发现网络设备故障,须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在故障原因未查明前,不得擅自处理。
二、计算机网络的操作与管理:
1、分局计算机网络正常开放时间定为夏日制:每个工作日的10:00一18:30,冬日制每个工作日的10:30-18:00,在此时间段内各工作站可以进入网络,其它时间可单机操作。
2、各科工作人员通过各自工作站的WINDOWS95或WINDOWS98进入网络系统,上网时各工作人员使用各自的帐号和口令。帐号和口令由计算机管理人员统一设置,应防止泄露自己的帐号和口令,如遗忘或泄露请立即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更换。
3、各工作站进入网络后应在规定的目录范围内进行操作,不够随意删改其中的数据,对文件及目录进行删除、修改的命令禁用,尝试练习NT网络命令的操作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同意严禁运行,防止破坏网络系统。
4、各科工作人员离开工作站时,须退出网络,以免他人借用本人名义进行非法操作。关机前须退出网络环境。
5、对企业或事务所报来的数据软盘,分局将在审核科设置一台独立单机,由审核科指定专人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在检查通过并由检查人签字后方可读入审核系统。
对其他外来数据交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病毒检测,在检查通过并由计算机管理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上机使用。上网数据统一由计算机管理人员安排管理,其他人员未经计算机管理人员许可严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盘以及将盘上数据传送上网。
6、各科室应由专人负责,每周对本科室的计算机清查一次电脑病毒,作好检测记录。由各科科长对本科计算机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管理。计算机管理人员每月对各科室的计算机硬盘及运行情况为行一次检测,对网络中可能出现的电脑病毒随时进行监视并负责清除,并做好检测及清除病毒的记录。
三、出口迟税审核系统的操作管理:
1、各工作站统一使用TS99帐号进入网络后,键入命令TS99进入1999年的退税审核系统。
2、各科工作人员进入审核系统的口令由计算机管理员统一绍定,本人可各自变更自己的口令。各科工作人员必须用自己的口令进入审核系统,严禁借用、盗用他人口令进入审核系统,各科工作人员应对自己的口令要严格保密,一旦遗忘或泄密应立即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更改。
3、使用退税审核系统,必须在迟税审核系统自带的工作环境中进行工作,并按照此系统要求的步骤进行操作,严禁各科室人员使用其他语言及程序对审核系统的数据进行访问和修改。如审核系统中发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系统管理员处理,工作中如出现系统故障,应及时通知计算机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4、每天网络正常开放时间结束后,计算机管理人员对当天退税审核系统的数据进行循环备份,硬盘备份循环期为30天,软盘备份循环期为2天,每月对退税审核系统进行一次软盘备份,定期对退税审核系统进行优化处理。
四、违章处理:
1、对未经审核科指定的专人或计算机管理人员检测和同意而擅自将外来数据读入计算机的人员,当时虽未发现计算机感染病毒的,由分局领导点名批评教育,并适当给予经济处罚。
2、对未经检测而擅自读入外来数据,造成病毒传播的责任人员,在分局职工大会上做检讨,除给予适当的经济处罚外,并建议区局人事部门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