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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下发二○○○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的通知

桂国税发[2000]129号

颁布时间:2000-07-17 00:00:00.000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地区、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了更好地支持出口企业出口创汇,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现将我区2000年度出口企业分类管理名单下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按企业分类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5号)精神,将有关优惠、惩罚措施严格执行到位。

  一、对2000年度新获进出口经营权的出口企业,暂按C类企业进行管理,以后年度再根据其出口实绩和出口退税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整。

  二、对应申请分类管理而未申请的出口企业,一律按照D类企业进行管理,并将有关名单上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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