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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暂停部分化肥品种出口退税的通知》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6-01-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暂停部分化肥品种出口退税的通知》(财税[2005]19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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