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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豆腐皮等产品适用征、退税率问题的批复

冀国税函[2005]369号

颁布时间:2005-11-0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豆腐皮等产品适用征、退税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94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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