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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的通知

冀财税[2005]53号

颁布时间:2005-06-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各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降低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冀财税[2005]5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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