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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6]278号

颁布时间:2006-07-31 08:38:2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6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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