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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6]479号

颁布时间:2006-07-31 11:07:04.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总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税区内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6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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