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

京国税函[2007]94号

颁布时间:2007-02-25 11:38:51.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直属税务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顺义区国家税务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生产企业外购产品出口试行免抵退税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国税函[2006]94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2007年2月25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