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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沪国税进[2008]6号

颁布时间:2008-01-30 14:12:13.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正式投产前委托加工收回同类产品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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