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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内地税字[2002]109号

颁布时间:2002-08-14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直属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林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70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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