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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疆铁路征收营业税问题

流便函[2000]01号

颁布时间:2002-12-27 00:00:00.000 发文单位:新疆地方税务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铁路营业税问题的函》(国税流函〔2002〕102号)文,明确我区北疆铁路运营业务收入的营业税由其管理机构就地缴纳。

  (自治区地方税务局2002年12月27日流便函〔2000〕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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