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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晋地税流字[1997]60号

颁布时间:1997-11-18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发[1997]16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经营公用电话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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