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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黔财税[2004]61号

颁布时间:2005-03-03 14:18:19.000 发文单位: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地税局

各市、州、地财政局、地税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营业税优惠政策管理的通知》(财税[2004]228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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