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内地税函[2002]122号

颁布时间:2002-12-1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区局各派出机构,东风场区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大委托”贷款业务应收未收利息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10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