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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渝地税发[2006]134号

颁布时间:2006-05-30 10:31:14.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6〕4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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