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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

梅地税发[2006]136号

颁布时间:2006-06-13 10:27:44.000 发文单位: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各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直属单位: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粤财法[2006]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OO六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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