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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跨行信息转接服务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

东地税函[2005]123号

颁布时间:2005-07-28 11:23:59.000 发文单位:东莞市地方税务局

各地方税务分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跨行信息转接服务营业税纳税地点的通知》(粤地税函[2005]38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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