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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费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5]104号

颁布时间:2005-08-11 13:39:57.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路经营企业车辆通行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法[2005]53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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