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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5]90号

颁布时间:2005-07-21 16:59:41.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现将省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后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向中国境内转让技术取得收入免征营业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皖地税函[2005]257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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