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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闽地税发[2006]313号

颁布时间:2006-12-31 13:58:44.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区)地税局,省、各设区市地税局直属分局、稽查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税局外税分局,泉州、南平市地税局征收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勘察设计劳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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