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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

深地税发[2007]233号

颁布时间:2007-04-20 14:01:01.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局、各稽查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及取消名单的通知》(发改企业〔2007〕7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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