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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沪地税流[2007]47号

颁布时间:2007-08-09 14:23:01.000 发文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源自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七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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