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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淮阴卷烟厂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5]第154号

颁布时间:2005-04-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淮安市国家税务局

  你市淮阴卷烟厂生产的6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已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定消费税计税价格(国税函〔2005〕313号),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6 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的牌号及最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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