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山西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晋税流发[1994]70号

颁布时间:1994-07-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税务局

各行署、市、县税务局、省直各直属分局: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发[1994]3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抄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CH1010微型厢式货车等有关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

  山西省税务局
一九九四年七月二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