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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5]14号 晋财预字[1995]第9号

颁布时间:1995-01-1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4]95号《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山西省财政厅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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