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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津国税流[2001]6号

颁布时间:2001-02-0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涉外税收管理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香皂和汽车轮胎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一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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