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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地税局转发省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宝马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4]294号

颁布时间:2004-11-26 12:09:38.000 发文单位:沈阳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省局所转发的《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宝马牌轿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辽地税函〔2004〕309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附件:1.辽地税函[2004]309号

     2.财税[2004]159号

  二ΟΟ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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