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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发[2008]137号

颁布时间:2008-08-20 08:55:58.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乘用车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0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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