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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苏国税函[2008]350号

颁布时间:2008-09-03 11:51:22.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味料酒征收消费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74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九月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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