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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2]24号

颁布时间:2002-07-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东风场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计税凭证稽核检查办法(试行)〉中有关条款的通知》(国税函[2002]60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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