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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税发[1993]403号

颁布时间:1993-11-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西安市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明电[1993]5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问题明确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这次申请认定应按现行含税收入价计。

  二、年销售额100万,180万以下,指不包含100万、180万。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所列数据,均以一九九二年度为限,如一九九三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按成立年度填。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市局正在印制。届时市局将用电话通知你们速来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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