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国税发[2005]第051号
颁布时间:2005-04-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常熟市、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加强国税机关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服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9号)转发给你们,请即遵照执行。
附件:
1、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
2、江苏省国税机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投诉受理登记表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五年四月八日
附件1:
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
纳税人名称: 办税人姓名:
服务单位名称: 填写时间:
1、您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2、您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效率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3、您对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4、您对投诉受理解决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5、您对服务回访工作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6、您对服务单位的综合评价是: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7、您认为服务单位在哪些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
附件2: 江苏省国税机关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投诉受理登记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