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晋国税流发[1995]17号

颁布时间:1995-02-2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5]13号《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白银生产环节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