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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晋国税征发[1998]30号

颁布时间:1998-07-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市、县国家税务局,省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8]10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商业个体经营者增值税征收率调整工作的通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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