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内财税[2001]360号

颁布时间:2001-04-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货车修理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01]5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