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3]24号

颁布时间:2003-06-02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停止开具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公告〉的通知》(国税函[2003]508号,以下简称《公告》)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做好《公告》的印制和发放工作,并通知各级国税机关将《公告》张贴于所有办税服务大厅。

二○○三年六月二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