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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内国税流函[2002]32号

颁布时间:2002-09-29 00:00:00.000 发文单位: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

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宠物饲料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8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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