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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甘国税函发[2002]149号

颁布时间:2002-06-30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2]5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销售业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二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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