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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豫国税发[2003]315号

颁布时间:2003-11-04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142号)转发给你们,请转知所属,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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