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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新国税函[2002]511号

颁布时间:2002-10-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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