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

沈国税流字[1998]242号

颁布时间:1998-10-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家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数控机床产品增值税先征后返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