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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批复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4]90号

颁布时间:2004-07-08 16:58:00.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

  现将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力公司过网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皖地税[2004]函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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