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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废止]

甘国税函发[2008]98号

颁布时间:2008-03-24 00:00:00.000 发文单位: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08〕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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