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废止]

豫国税发[2008]96号

颁布时间:2008-04-15 00:00:00.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正保会计网校编辑注:根据“财政部令第83号文件”规定,本文件废止。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补海洋工程结构物增值税退税企业名单的通知》(财税[2008]11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四月十五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