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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8-06-03 11:16:18.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正保会计网校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抗震救灾期间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5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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